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 审批单位:国家科学技术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牵头;中医、中西医结合类由科技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药管理局等共同参与。最终由科技部、国家卫健委联合审定、公示并授牌。日常管理: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、国家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协同负责。评选周期:无固定法定周期,按国家五年规划分批布局,历史批次间隔:1–3年。动态考核:每3年一次绩效评估。